省国防科工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局办公室     时间:2017/1/10 17:47:43     点击数:32836     [打印 ]

2016年,省国防科工局认真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狠抓贯彻落实,拓宽信息公开途径和形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6年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高效。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对我局25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我局5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标准、抽查范围、权限划分、抽查程序、抽查手段、处罚标准、处罚程序、抽查结果公开程序,实行“阳光执法”。我局5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录入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提供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资料下载,其中1项提供在线预审。5项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和资料下载同时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2016年,网上大厅受理来件139件,按时办结率100%。

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29号)要求,在2016年由我局起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发布后,第一时间就出台背景及意义,主要内容、说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并将解读文件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和我局网站进行公开。对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按时在网站进行公开。 在网站设置“网上留言”栏目,加强网站互动,最大程度便利群众咨询政策,反馈诉求,反映问题。2016年,共收到网上留言13条,回复率100%。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1次,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就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平台、工作方式等提出明确要求。坚持以公开促监督,以监督促改进,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编制了《云南省国防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云南省国防科工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我局门户网站直接查阅信息,也可以向局办公室电话咨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将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包括下属企事业单位)、联系方式(包括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办事指南(提供表格下载服务)、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包括申请机构 、申请受理 、申请的处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 监督方式及程序都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四是夯实平台建设。高度重视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2016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592条。按照要求在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和“云南省政府网站问题曝光台”监督举报平台入口,至今未被发现问题。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及政策解读进行转载。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国务院信息”和“省政府信息”栏目,及时转载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重要信息,扩大传播范围,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

四、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省国防科工局属于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管理的二级局,人员编制少,未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未设置新闻发言人。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兼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高任务重,一些工作做得不够细。另外,普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尤其是我局职能主要面向本省兵器、船舶、航天、核工业、航空军工、民用爆炸物品等企事业单位,敏感内容多,在处理公开和保守秘密的关系上处理的不够好。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的学习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从源头上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目的,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紧密结合起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作为,在信息公开上求实效,求创新,进一步扫除制约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障碍,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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