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以国家煤矿安监局监察司司长刘志军为组长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综合督导组第二小组在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各级政府部门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对远安公司进行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此次专项督查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稳定。此次督察组督查的工作重点是:“二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问题、春运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问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问题,重大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培训教育情况等。
督察组一行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查看公司工作现场安全宣传及培训、危货专用停车场地的设备设施及车辆、监控指挥中心的动态监控,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安全排查的实施、车辆违法违章如何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如何开展等。督察组副组长高博重点查看了公司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车辆防碰撞设施的安装情况、视频监控的使用等。
经检查,督察组未向公司开具任何不合格整改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