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一化工职工李坤伦被陆良县人民政府授予县第十一届劳动模范称号
来源:云南燃一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19/5/5 10:00:11     点击数:4917     [打印 ]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全县人民积极投身到实现“十三五”宏伟蓝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共陆良县委办公室、陆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陆良县第十一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公司工会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群众公认和优中选优的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报公司党委同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推荐科研开发部部长李坤伦同志参加陆良县第十一届劳动模范评选,并上报相关材料到陆良县总工会。经资格审查、网络投票推荐、提名人选、人选公示等程序后,经陆良县委、县政府批准,确定授予李坤伦同志陆良县第十一届劳动模范称号。4月28日晚,陆良县隆重举行了以“奋进中国新时代  筑梦爨乡新征程”为主题的颁奖典礼,李坤伦同志作为县第十一届县劳动模范参加颁奖典礼,并受到表彰。

云南燃一化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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