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10/17 14:34:00     点击数:3453     [打印 ]

云安办〔2023〕48号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印发你们,请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采矿业、管道运输业,石油、煤炭和其他燃料加工业等未能明确省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各有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规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附件:云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目录.docx

 

 

2023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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